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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澳洲永居,澳洲需要申报海外继承财产吗?

作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申报海外继承财产。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考虑因素:

  1. 税务居民身份

    如果您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您需要申报和纳税全球范围内的所有收入和资产,包括海外继承财产。
  2. 继承税

    澳大利亚不对继承财产征收继承税,但可能会就继承财产产生其他税务责任,例如资本增值税或者其他相关税务。
  3. 双重征税协定

    如果您继承的资产位于签订了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之一,您可能可以申请免除或减少在澳大利亚的税务责任。
  4. 税务申报和咨询

    建议您咨询澳大利亚税务专家或注册会计师,了解您具体情况下的税务申报义务和应对措施。他们可以根据您的情况提供个性化的税务建议和指导。

总之,作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您需要考虑如何合规地申报和处理海外继承财产,以确保遵守澳大利亚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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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2022年09月09日
Queensland
Marino Law
CROWLEY
案例关键信息
[1] 原告Hind Issa女士今年83岁,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英语不是她的第一语言。她的成年女儿Jennifer Halik女士在诉讼中充当她的代理人。 [2] Issa女士和前夫Ziad Karbotli先生在20世纪60年代从黎巴嫩移民到澳大利亚。他们努力工作来养家糊口,养育他们的三个孩子James、Jennifer和Jumanah。多年来,他们在墨尔本经营过几家便利店、外卖店和其他小型企业,后来他们在2001年左右搬到黄金海岸后在那里开店。生意做得不错,使Issa女士和丈夫得以购买两处住宅物业。第一处位于维多利亚的Barak Street 42号,是他们的家。第二处位于昆士兰的Mermaid Waters的Francis Street 30号,成为他们搬家后的住所。 [3] 2006年,Issa女士和丈夫离婚。作为婚姻财产调整的一部分,Issa女士成为这两处住宅物业的唯一注册所有人。对Issa女士来说,这些物业不仅仅是资产,它们是她的家,并将在退休时提供她财务安全保障。 [4] 离婚后,Issa女士继续与儿子James Karbotli居住在Francis Street 30号。 [6] Issa女士似乎签署了相关的抵押贷款及其相关文件,据称签署的文件由前律师Stephen Picken先生作为见证人。Stephen Picken先生后来承认,实际上他没有见证Issa女士签署任何文件。他随后因虚假陈述罪被判有期徒刑缓刑。 [9] Issa女士似乎在发现所谓的欺诈抵押贷款时已经为时已晚,Mazop已经违约偿还贷款,贷款人正在采取行动强制执行他们所称的抵押权利。该物业被卖给第八和第九被告Jess Morecroft先生和Jacqueline Morecroft女士(原名Haines),随后他们与贷款人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
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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