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n

即时获取澳大利亚各州真实案例、法官判决、律所信息

帮助您决策,助力您研究

在澳洲悉尼,何为同意令 (consent orders)? 同意令包含哪些容?

同意令是指在法律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他们之间的法律事项达成一致,并请求法院将这些协议正式批准为法院的命令。

同意令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 协议的法律事项:具体描述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安排等达成的协议内容。

3. 执行日期:协议生效的日期和具体执行时间。

4. 法院的权威:声明法院根据双方的一致申请,将协议正式批准为法院的命令,具有法律约束力。

5. 其他特定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诸如税务问题、生活费用分摊等特定条款。

同意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双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以便在未来的执行过程中,具备法律约束力。制定同意令通常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以确保协议内容清晰明确、符合法律要求。

Legallink 为您搜索到相似案例
案例摘要
2018年04月12日
SYDNEY
RYAN,ALDRIDGE,AUSTIN
案例关键信息
坎特雷尔女士(“妻子”)对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产权部门法官做出的一系列命令提出上诉。这些命令的效果是,夫妻共有的位于CC区的一处房产(“CC区房产”),并且妻子目前居住在那里,将被出售以偿还坎特雷尔先生(“丈夫”)欠诺斯先生(“第一被申请人”)和诺斯家族其他成员的债务。但是,第一被申请人是最高法院诉讼中唯一的原告(尽管原审法官曾将“诺斯先生”和“诺斯家族”互换使用),也是上诉中唯一的债权人被申请人。 2013年8月12日,作为唯一登记所有人的丈夫将CC区房产以平等份额的联名共有方式转让给自己和妻子(“第一次转让”)。根据2014年5月8日澳大利亚家庭法庭的同意命令,丈夫在...年6月将其在CC区房产的剩余利益转让给妻子,生效于...年7月(“第二次转让”)(第一次转让和第二次转让统称为“两次转让”)。 2018年4月12日,原审法官宣布,丈夫将CC区房产转让给妻子以及2014年5月8日作出的同意命令是为了避免丈夫被迫偿还其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债务。根据1919年新南威尔士州《不动产法》(NSW)第37A条款,这两次转让被判定无效(2018年4月12日的第1和第2条命令)。荣誉法官还撤销了2014年5月8日的同意命令(2018年4月12日的第5条命令)并认定第二次转让可能受到《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法案》)第79A条的撤销。因此,在当天还做出了一项命令,要求妻子提供CC区房产以偿还丈夫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债务(“提供财产命令”)(2018年4月12日的第3条命令)。没有单独的上诉理由来质疑第8和第9项命令,这些命令涉及费用问题。 2019年6月19日,原审法官驳回了妻子根据《法案》第79或第79A条提出的财产分配命令的反诉。 坎特雷尔女士的辩护律师告知法院,丈夫意图将提交通知扩展到所有上诉。 丈夫是主要的收入来源者,他的收入被支付到一个用于家庭和家庭开销,包括房贷还款的联名银行账户中([2019] NSWSC 712 at[47]-[49])。 尽管妻子提供了证据表明她在2006年至2013年期间对CC区房产进行了花费42,600美元的翻修,但原审法官发现妻子没有对CC区房产的购买做出直接的经济贡献([2019] NSWSC 712 at[63]; [70]; [72]和[73])。 丈夫在原审法官审理过程中或上诉期间没有透露他目前的财务状况。 丈夫试图提交财务报表,但原审法官未接受其作为证据([2019] NSWSC 712 at[90])。
宣判结果
以下是对文本的总结: (1)驳回2019年第EAA 64号上诉。 (2)驳回2019年第EAA 67号上诉。 (3)驳回2019年第EAA 73号上诉。 (4)于2019年7月23日制定的第4号法令被解除。 (5)任何寻求关于费用的命令的一方必须在21天内提交书面意见并进行送达。对此的回应必须在之后的21天内提交并进行送达,对此的再次回应必须在七天之内提交并进行送达。 注意:这个命令的形式取决于记录在法庭记录中。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澳大利亚)第121(9)(g)条款的规定,该法院以Cantrell & North和另一人的化名,经最高法官批准,将本判决予以发布。请注意:这份法庭判决的副本可能会受到审查,以纠正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澳大利亚)第17.02A(b)条款),或者记录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澳大利亚)第17.02条款的命令变更情况。

你可能期望了解的智囊信息

此回答不构成法律建议。由于个人情况不同,建议您与律所联系咨询

澳大利亚有哪些类型的儿童监护安排?

澳大利亚可提供的儿童监护安排类型有共同监护、单独监护、分享监护和分开监护。 1.共同监护意味着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法律和身体护理,并共同决定孩子的抚养事宜。 2.单独监护权意味着父母一方对孩子有合法的身体照顾,并对孩子的抚养做出所有决定。 3.分享监护权意味着父母双方都有大量的时间陪伴孩子,双方都有责任决定孩子的成长。 4.分割监护权是指父母双方至少单独监护一个孩子。

智囊信息来自 朗伦律师事务所

如果父母一方违反监护令会发生什么?

如违反监护令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违反监护令的父母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包括罚款和监禁。

智囊信息来自 朗伦律师事务所
您可能感兴趣的其他问答
1. 在澳洲悉尼,法庭命令裁定我可以与孩子相聚,但我的前配偶/前妻不让我见孩子。我该怎么办?2. 在澳洲悉尼,法庭命令能否帮助(外)祖父母见到他们的 (外)孙子/孙女?3. 在澳洲悉尼,何为养育令?法庭发出养育令时考虑哪些事宜?4. 在澳洲悉尼,父母中的任意一方把孩子带走,并拒不归还。我该怎么办?5. 在澳洲悉尼,房东没有提前14天通知让我搬走,并还威胁我不退押金,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