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家庭纠纷中,法庭一般要求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先尝试通过家庭纠纷调解(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FDR)来解决问题。FDR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纠纷的方法,通过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以下是家庭纠纷调解的基本流程:
如果通过调解未能解决问题,调解员会出具一份家庭纠纷调解证书(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 Certificate),也称作60I证书。您需要这份证书才能向家庭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您的情况符合某些豁免条件。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不参加FDR,直接向法庭提起诉讼。这些豁免情况包括:
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澳大利亚管理婚姻、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家庭事务的主要法律。
家庭纠纷调解(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 FDR):通过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帮助双方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非正式过程。
家庭纠纷调解证书(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 Certificate, 60I证书):证明您已尝试通过FDR解决问题但未成功的文件,通常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
抚养协议(Parenting Agreement):双方就子女的抚养安排达成的书面协议。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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